計量儀器分為兩類,一是電能表,二是互感器。指示儀表(電流表、電壓表、功率表)屬于測量類表計。 電能表俗稱電度表,是計量電能的一種表計。根據精度它分為標準電能表和計量用電能表兩種。標準電能表,是檢測校準計量用電能表的儀器。等級可分為0.01,0.02,0.05,0.1級;計量用電能表分為0.2,0.5,1.0,2.0,3.0級。一般家用電能表,不低于2.0級。
Ⅰ、Ⅱ、Ⅲ、Ⅳ類高壓計量裝置應在1個月內進行首次現場試驗。Ⅰ類電表至少3個月,Ⅱ類電表至少6個月,Ⅲ類電表至少每年現場檢驗(比對)1次。Ⅰ、Ⅱ、Ⅲ、Ⅳ高電表三四年,Ⅴ類電表4~6年要開展周期輪換。 Ⅴ類電表數量大,裝置面廣,以前規程規定每5年輪換1次,由于工作量太大,絕大多數供電企業做不到,每年的電量不明損失可觀。現在電表驟增,按新規程,可以抽檢。采取同一廠家,型號的單相電子式電表,可按上述輪換周期,到期抽檢10%,如達到技術要求,則其他類型電表,允許再延長使用1年。待第2年再抽檢,不滿足技術要求時,要全部輪換。
現廣泛使用寬容量電表,目的是為了改善電表超過銘牌標定電流數倍仍能正確計量,提高電表過載能力。但在實際配置中忽略標定電流和最大電流的概念(括號內為最大電流)。以前用無寬容量電表時,在設計中允許電表短時過載1.5倍電流。雖然現在有2倍、4倍甚至6倍寬容量電表,但在配置電表時,按最大電流配表是不妥的。如用戶申請用電容量為三相10kW,配置三相20A非寬容量電表,在實際使用中,短時超過50%負荷時,電表還在設計允許范圍內運行。而配置三相5(20)A寬容量電表時,其最大負載電流只允許20A。如再過載或電動機經常起動時就有可能燒表。現各地已發生多起配表不當而發生燒表事件。正確配置應按最大電流的50%配表,以防燒表。用戶負荷電流為50A以上時,宜采用經低壓CT接入式的接線方式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