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
內容
職業衛生檢測即通常所說的檢評,是對工作場所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濃度(強度)定期進行檢測并做出相應評價。適用于已投入正常運行的存在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第二十七條、《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國家安監總局第47號令)明確規定:存在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通常檢測的危害因素類別有粉塵類、金屬類、非金屬類、有機類、農藥類、物理因素類(含放射)、生物類等危害因素,進行現場采樣及檢測時,需檢測的工作場所應正常生產,避免人為干擾采樣及檢測;檢測人員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
服務項目
化學因素52項
粉塵類4項
物理因素13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