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為了弘揚佛教,漢明帝下令正月十五晚上在皇宮和寺廟里“燃燈示佛”。從那以后,元宵節點燈的習俗就從只在宮廷舉行流傳到了民間。也就是說正月十五,士紳百姓都要掛燈,城鄉徹夜燈火通明。
阿壩彩燈花燈設計
元宵節燃放燈籠的習俗在唐代發展成為前所未有的燈市。當時中國的首都長安已經是一個擁有百萬人口的城市,社會富裕。在皇帝的親自倡議下,元宵節越來越豪華。中唐以后,發展成為全國性的狂歡節。唐玄宗時期(公元685-762年),長安的燈市非常大,燒著五萬盞燈籠,燈籠種類繁多。皇帝命令人們建造巨大的燈籠建筑,這些建筑有20個房間寬,150英尺高,非常壯觀。
宋代元宵節在規模和燈光上均優于唐代,活動更具民間性和民族特色。元宵節會在后代繼續發展,元宵節會越辦越久。唐朝的元宵節是“元朝前后yi天”,宋朝在16日之后增加了兩天,明朝從8日到18日延長到10天。
到了清朝,滿人入主中原,朝廷不再舉辦燈會,但民間燈會依然壯觀。日期縮短到五天,一直持續到現在。
燈籠在臺灣省民間有明亮和幸福的含義。點燈有照亮未來的意義,臺燈和丁的諧音代表男孩的誕生。因此,在過去的元宵節,女人會故意走在燈下,希望“鉆到燈下生蛋生花”(即鉆到燈下游泳生男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