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口徑鋼管交貨長度規定:
1、通常長度(又稱非定尺長度):凡長度在標準規定的長度范圍內而且無固定長度要求的,均稱為通常長度。
2、定尺長度:定尺長度應在通常長度范圍內,是合同中要求的某一固定長度尺寸。但實際操作中都切出絕對定尺長度是不大可能的,因此標準中對定尺長度規定了允許的正偏差值。
3、倍尺長度:倍尺長度應在通常長度范圍內,合同中應注明單倍尺長度及構成總長度的倍數(例如3000mm×3,即3000mm的3倍數,總長為9000mm)。實際操作中,應在總長度的基礎上加上允許正偏差20mm,再加上每個單倍尺長度應留切口余量。
若標準中無倍尺長度偏差及切割余量規定時,應由供需雙方協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倍長尺度同定尺長度一樣,會給生產企業帶來成材率大幅度降低,因此生產企業提出加價是合理的,其加價幅度同定尺長度加價幅度基本相同。
4、范圍長度:范圍長度在通常長度范圍內,當用戶要求其中某一固定范圍長度時,需在合同中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