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檢查員應將合格證附在設備上。簽發的證書應每六個月更換一次。 使用前檢查的主要內容如下: 設備是否齊全完整。 隔爆外殼、接線盒和底座是否變形。輕微的骨瘦如柴不能超過完整性標準。 隔爆外殼是否涂有值班漆。大修和小修后,必須重新涂刷油漆。
入口和出口裝置是否堵塞。使用合格的橡膠密封圈、鍍鋅金屬壓圈和鍍鋅擋板。 通電試運行,觀察啟、停、吸(或運轉)動作是否靈敏可靠,運轉是否正常,有無噪音,擺放順序應符合規定要求。 隔爆結合面間隙應符合要求,每臺設備和電器的隔爆間隙應逐個測量。
電機風翼處的護罩與電機外殼固定不牢。 電氣金屬外殼和鎧裝電纜接線盒的外部接地螺栓應完整、齊全、合格,不得銹蝕。 對于一些機械連接部件或在沖擊載荷下容易松動的部件處的螺母,應使用防松螺母(備用帽)或其他鎖緊裝置。一些用于電氣緊固的螺栓和螺母應是鎖緊裝置,彈簧墊圈應靠近螺母安裝。 同一部件的緊固件(包括平墊和彈簧墊)規格應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