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電氣設備使用前的檢查。為確保使用前的設備符合防爆質量要求,《條例》規定:“防爆電氣設備在使用前,應當查驗其產品合格證、防爆合格證、煤礦產品安全標志和安全性能。使用前應在網站上查詢煤炭安全標志,確認煤炭安全證書編號及其有效期;經檢驗合格并簽發合格證后,方可使用。
嚴禁甩掉井下各種電氣保護。嚴禁非專業人員操作漏電檢測繼電器。使用中的漏電檢測繼電器應按規定進行補償和調整,并嚴格執行日檢和遠檢制度。 有下列問題的電氣設備不得下井使用: 防爆面的腐蝕和劃痕超過規定; 絕緣破裂、接線柱變形或螺紋滑扣導致接線柱松動;
電機風翼處的護罩與電機外殼固定不牢。 電氣金屬外殼和鎧裝電纜接線盒的外部接地螺栓應完整、齊全、合格,不得銹蝕。 對于一些機械連接部件或在沖擊載荷下容易松動的部件處的螺母,應使用防松螺母(備用帽)或其他鎖緊裝置。一些用于電氣緊固的螺栓和螺母應是鎖緊裝置,彈簧墊圈應靠近螺母安裝。 同一部件的緊固件(包括平墊和彈簧墊)規格應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