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檢查員應將合格證附在設備上。簽發的證書應每六個月更換一次。 使用前檢查的主要內容如下: 設備是否齊全完整。 隔爆外殼、接線盒和底座是否變形。輕微的骨瘦如柴不能超過完整性標準。 隔爆外殼是否涂有值班漆。大修和小修后,必須重新涂刷油漆。
井下電氣設備必須符合防爆性能的技術要求。防爆性能受損的電氣設備必須立即處理或更換,禁止繼續使用。 井下過電流保護的整定值必須與計算值一致。如果靈敏度不合格,應使用相敏保護。各種過流保護應按規定進行電氣試驗,下井前必須進行通流試驗。
電機風翼處的護罩與電機外殼固定不牢。 電氣金屬外殼和鎧裝電纜接線盒的外部接地螺栓應完整、齊全、合格,不得銹蝕。 對于一些機械連接部件或在沖擊載荷下容易松動的部件處的螺母,應使用防松螺母(備用帽)或其他鎖緊裝置。一些用于電氣緊固的螺栓和螺母應是鎖緊裝置,彈簧墊圈應靠近螺母安裝。 同一部件的緊固件(包括平墊和彈簧墊)規格應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