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水箱的設計要求是: 一、室外消防給水系統為常高壓給水系統的建筑物,如果能保證建筑物內最不利消火栓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等的水量和水壓時,可不設消防水箱。設置臨時高壓給水系統的建筑物應設置消防水箱。 二、消防用水與生活、生產用水合用的消防水箱,應有確保消防用水不被他用的技術措施。 三、發生火災后,由消防水泵供給的消防用水不應進入消防水箱,以保證室內消消火栓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等有足夠的水壓和水量。 四、騰翔消防水箱應利用生產或生活用水管網進水。在消防水箱的消防用水的出水管上,應設置單向閥,只允許消防水箱的水進入消防管網,防止消防管網的水進入水箱。
2,消防水箱的設置條件 消防水箱應在什么情況下設置,消防設計規范明確規定如下: (1)《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第8.6.3條規定:設置常高壓給水系統的建筑物,如能保證最不利點消火栓和自動噴水滅火設備等的水量和水壓時可不設消防水箱。設置臨時高壓給水系統的建筑物,應設消防水箱或氣壓罐、7JC塔。 (2)《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第7.4.7條規定:采用高壓給水系統時,可不設高位消防水箱,當采用臨時高壓給水系統時,應設高位消防水箱。另外,區域集中的常壓給水系統,如能保證室內最不利點消火栓和自動噴水設備的水量和水壓時,可不設消防水箱。但采用區域集中的臨時高壓給水系統時,屋頂仍應設置供應撲滅初期火災用水的消防用水箱。
3,消防水箱的設置位置及高度消防水箱的設置位置及高度,消防設計規范明確規定如下: (1)《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第8.6.3條規定:應在建筑的最髙部位設置重力自流的消防水箱。 (2)《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第7.4.7.2條規定:高位消防水箱的設置高度應保證最不利點消火栓靜水壓力。當建筑高度不超過100m時,高層建筑最不利點消火栓靜水壓力不應低于0.07MPa,當建筑高度超過l〇〇m時,高層建筑最不利點消火栓靜水壓力不應低于0.15MPa。當高位消防水箱不能滿足上述靜壓要求時,應設增壓設施。